在长春市公园内乱涂“到此一游”行为以后可能面临最高千元罚款。日前,《长春市公园条例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发布,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。条例中明确禁止在公园中常见的14 种不文明行为,乱涂乱画、宿营烧烤、游泳垂钓、破坏草坪等都可能面临最高可达千元的罚款。(5月13日《京华时报》)
“××到此一游”作为一种不文明陋习,对国内公众来说简直称得上是司空见惯了,可以说国内绝大多数的景区景点,都能找到“到此一游”的影子,俨然已经成为风景之外的“风景” 。随着国人出境游的快速增长,之前有媒体曝光,“到此一游”甚至开始出现在国外一些着名景区景点建筑物和树木、雕塑作品之上,可谓是把脸丢到了国外。
在这样的前提之下,长春市有关部门以地方条例的方式向“到此一游”说不,无疑是值得肯定和期待的。只是对于“罚款一千”的处罚办法和力度,是否能够真正起到遏制“到此一游” 等不文明陋习的作用,还有进一步讨论的余地。
首先有一点应该明确,那就是对市民、游客到处乱刻乱画“到此一游”的行为,罚款的办法,是肯定有其现实效果和作用的。毕竟没有几个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,为了在景区景 点留几个字就愿意被罚款1000元。因此,把对“到此一游”罚款一千的规定对市民游客广而告之,在景区景点的显着位置予以公示作为警醒,必然能够对大部分游客起到警示的作用。
但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看到,游客在景区景点乱刻乱写“到此一游”和随地吐痰,乱扔垃圾一样,说到底都属于道德范畴的事情,都和公民的道德素质,文明水平的高低密不可分。因此 罚款从本质上说只属于“堵”的方式,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,还是应该疏堵结合,有疏有堵才行。因为只有“堵”这一招,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,同时也面临执行难、落实难的困扰。比如对那些被抓了现行的游客,证据面前自然可以罚款一千,但是对于那些趁着周围没人的时候乱刻乱写的游客,又怎么监督,怎么罚款?
而如果绝大多数游客文明素质提高了,公共意识增强了,懂得爱护自己身边的文物景观、建筑遗迹、自然风景了,即便没有罚款的规定,也不会出现像现在这么多的不文明现象。很显然 ,要实现这一点,并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事情,除了平时加强对国民的教育引导,大力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之外,还应该从学校教育就开始把文明素质、道德水平、公共责任意识等等 纳入教育范畴,让文明国民的成为一种集体习惯,一种下意识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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