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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多地发起闯红灯狙击战 教育引导仍是重中之重

5月6日,北京市交管部门对行人闯红灯的处罚正式执行,行人闯红灯罚款10元,非机动车闯红灯罚款20元,均为当场处罚。在北京之前,杭州、南京、成都等多地已相继实施处罚措施,对集体违章过马路的行为实行“零容忍”。  

此轮在全国多地发起的闯红灯狙击战,能否遏制“随大溜”闯红灯的怪现象?治理闯红灯,还有哪些路要走?

记者直击:10元罚款,能否止住闯红灯的脚步

记者在北京街头进行采访时看到,在一些交通路口,闯红灯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。上午11时许,记者在张自忠路和交道口南大街的十字路口看到,在红灯亮起时,“凑成一群”的行人只要发现车流有空隙,就敢勇往直前,毫不顾忌汽车正在驶近。

在北京西单、长椿街、宣武门等路口,当有交警在的时候,行人基本上规规矩矩,而在没有交警的情况下,闯红灯依旧大有人在。在受访的路人中,对于整治非机动车、行人闯红灯有叫好配合的,也有嗤之以鼻的。 [详细]

走路不闯红灯是保护自己方便他人,道理都懂,但还是会“随大流”

走路不闯红灯,保护自己,幸福家人。走路不闯红灯,最大的受益人其实是我们自己。闯红灯,就不可避免的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,这是毋庸置疑的,一旦发生,那将是人间惨剧。这些道理大家都懂,但仍然形成了中国式过马路。各种原因不外乎一下几个方面。

风险和违规成本过低,是“中国式过马路”的制度性根源。发现、记录和惩处行人横穿马路的情况,不但执法成本太高,技术上也存在困难。

规则观念淡薄,是中国式过马路的道德性根源。研究表明,当路口愿意等待的行人占到多数的时候,剩下的意欲闯红灯的行人也会从众地停下脚步。这说明遵守交通规则遵从道德准则,成为一个社会的基本规范,并成为每个人的内在约束。

问题的关键在于,如何培养公民的规则精神

行政处罚毕竟只是一种约束性措施,真正需要转变的是全社会的习惯和观念。

这一转变无法一蹴而就。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,行人的安全、守规意识均经历了一个逐步转变的过程。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王长君介绍道,欧美国家的机动化经历了40年,而我国进入机动化才短短10多年时间,很多人还不适应这一变化,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。 [详细]

对公民而言,尊重法律乃是第一条重要的“法律”。“组团式过马路”凸显出的是公民自利性的选择,对规则的尊重与遵守让位于个人私利性的偏好,此时就需要执法予以纠偏。通过日复一日、年复一年的执法矫治,才能让公民最终形成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习惯。但是,行政执法的纠偏和矫治功能,关键不在于处罚的强度,而在于执法的密度与持久度。一旦执法松懈,行人就会产生侥幸心理,出现运动式执法的怪圈,甚至让公民产生逃避法律、规避法律的心理,使得其服从规则的行为习惯更难确立。[详细]

罚款只是手段,教育引导仍是重中之重

执法与处罚都是手段,文明过马路才是目的,汇聚文明“正能量”、堵住不文明“负能量”才是目的。我们每个人都是交通文明的践行者与受益者,又可能都是不文明交通的参与者与受害者。执法与处罚是维系文明尊严的震慑之举,必不可少。 

除此之外,还要采取更多的文明途径,选择更多的文明方式,增添更强的文明力量。譬如我们可以利用网络、电视、报纸等媒介大力宣传中国式过马路的危害;可以利用视频监控、违规曝光亮丑、群众抓拍举报、文明服务劝导、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、保险、职业准入等挂钩的工作等手段,推进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。还可以从学生引导入手,以成人的示范行为为榜样,大力宣扬遵章守纪的个人,号召广大民众遵守交通安全法规,以严格的制度规定固化公众的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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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中国文明网  2015-03-07  5743 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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