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向他人问路时,宜主动到距对方适当的距离内,根据对方年龄、性别等特征恰当地予以尊称,并对打扰对方表示歉意,然后清晰简明地说明自己的意图。得到答复后,表示谢意。如对方表示不清楚或不确定,也应表示谢意,并转问他人,不可纠缠不已。
(2)接受他人问路时,注意倾听对方请求,指明交通线路或需乘坐的交通工具;如口头表达不清,可征得对方同意后带路。自己不清楚或不确定的,应致歉意,并代为请其他人予以帮助。
不可把他人招呼到自己跟前问路。不可对他人问路不理不睬或漫不经心随意指,更不可指错路。(摘自:《“迎奥运、讲文明、树新风”礼仪知识简明读本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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