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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人的着装礼仪

军人必须按照规定着装,保持军容光焕发严整。

1.严格按照授予军衔的命令佩带军衔标志。

2.严格按照规定佩带帽徽、肩章、军种(专业技术)符号、领花。

3.军人着军服时,应当戴军帽。载大檐帽、作训帽时,男军人帽檐前缘与眉同高,女军人帽稍向后倾;戴绒(皮)帽时,护脑下缘距眉,男军人为一指,女军人为三指。水兵帽稍向右倾,帽墙下缘距右眉一指,距左眉两指。大檐帽饰带应当并拢,并保持水平。士兵大檐帽风带不用时应当拉紧并保持水平。大檐帽、水兵帽松紧带不使用时,不得露于帽外。

4.军服应当保持整洁,配套穿着,不得混穿。不得在军服外罩便服。不得披衣、敞怀、挽袖、卷裤腿。扣好领钩、衣扣。着长袖衬衣(内衣)时,下摆扎于裤内。军服内着毛衣、绒衣、棉衣等内衣时,下摆不得外露。着礼服,夏常服时,必须内着配发的衬衣,系配发的领带。着冬装时,内衣领不得高于军衣领,女军人内衣领外露部分颜色应当与军服颜色相近。

5.操课和集体活动时通常着军鞋。着便鞋(含凉鞋)时,只准穿黑、棕色鞋(女军人还可以着浅色凉鞋),鞋跟高度男军人不超过3厘米,女军人不超过4厘米。除工作需要和洗漱外,不得着拖鞋、赤脚和赤脚穿鞋。

6.作战、训练、施工、体力劳动时通常着作训服;其他时机和场合通常着常服;参加集会、检(校)阅和外事活动时的着装,按照主管(主办)单位规定执行。

7.参加执勤、操课、检(校)阅或者携带武器、战斗装置时,通常扎外腰带动,其他时机场合需扎外腰带时,根据团以上单位首长的规定执行。担负施工、生产、营建等任务的部队(分队)和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军人,工作时间通常着工作服或者便服。士官和学员非因公外出,给养员外出采购时,应当着便服。士兵探家期间可以着便服。

军服以及帽徽、肩章和军种(专业技术)符号、领花等专用标志不得变卖,不得擅自拆改或者借(送)给非军人。军人退出役时,专用标志一律上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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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中国未成年人网  2014-06-20  11218 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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